继续教育部职能
继续教育处是学校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国培幼师培训、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各种联合办学、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管理学校的成人教育工作。
二、负责统筹、组织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包括各类培训、进修、辅导等)各类专业设置和增设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拟订学校继续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做好新生录取和注册工作。
四、会同有关系、部制定各成人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等。
五、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学历证书(证明)发放工作。审定成人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以及各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检查和评估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各专业教材的管理和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六、负责各种职业技能考点申请、报批工作。联合办学协议的起草与执行。负责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适合学校发展的项目(培训站、点)等。
七、依托政府职能部门,整合各种资源,适度向社会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八、充分利用学校的办学优势,努力开拓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办学业务,根据社会需要为其提供岗前培训、职后培训(教育)。
九、组织开展各层次的教育交流活动,促进与国内各高校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决策参考材料。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拟定成人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函授、自学考试、培训、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拓宽办学渠道,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思想觉悟,增强服务意识,形成团结合作的工作作风。
四、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主持处务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力量,全面完成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进行招生、教学、学生学籍和内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负责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报批与执行,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各系制定和实施继续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检查评估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各系及教学点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八、负责指导各系部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和科研工作。
九、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促进校际之间的成人继续教育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研究制定各学期、各学年的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工作。
二、协助处长对新的成教领域进行调研开发。
三、严格按照政府法令、法规,办理继续教育的毕业证书等。
四、组织安排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工作,抓好教学管理。定期查看成教各类资料的收集、归档情况。
五、负责协调、检查成人班的考试安排及巡视考场。
六、负责每年继续教育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
七、协助处长在保证完成上级任务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多渠道办班,为社会多服务。
八、配合学校做好有关继续教育方面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