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部职能
科研处是负责全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科学研究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制定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鉴定等工作;定期检查课题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好跨校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三、负责科研工作文件的处理、科研档案的建立、科研工作总结、专题报告、各种科研统计报表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科研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有关工作;组织校内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工作;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查、组织鉴定和上报、奖励、资金发放等工作;负责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教育信息开发和咨询等社会服务工作。
六、负责搜集整理教育科研信息,为师生提供科研政策和科研信息咨询服务。
七、负责编制、审查科研计划和科研经费预算,掌握科研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八、负责《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的编辑、印刷和发放工作。
部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及科研处日常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校近远期教育科研计划,提出近期全校重点科研方向。
三、审查各部门的教育科研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负责科研课题的立项与结题等工作,对已立项的科研课题实行指导、过程监督及成果评价。
五、组织学术报告会和教育科研专题讲座,召集教育科研交流会、研讨会等。
六、参加校际教育科研活动,加强校际之间的联系,扩大学校的影响。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制定科研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搞好校内外教育科研信息、科研资料、科研成果的搜索与交流,为各系(部)、处(室)提供科研服务。
三、办好学报,把握学报稿件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保证录用稿件的质量,发挥学报的科研导向作用。
四、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总结表彰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