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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牡丹江片区高校及应邀单位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邀请入围招标公告

来源:总务处发布时间:2022-02-21浏览次数:1276

 

牡丹江片区高校及应邀单位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领导小组对米、面、油、蔬菜、猪肉、清真牛羊肉、鸡蛋、鸡产品、干调、冻货大宗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项目进行邀请入围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MLS2022-001

2.采购项目:牡丹江片区高校及应邀单位食堂米、面、油、蔬菜、猪肉、清真牛羊肉、鸡蛋、鸡产品、干调、冻货大宗食品原材料及服务项目协议供货采购。

3.采购内容:一包:大米                            

二包:面粉(白面)     

三包: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和三级)

四包:蔬菜(蔬菜种类:叶、瓜、果、根、茎类时蔬)

五包:猪肉(鲜肉)

六包、清真牛羊肉(鲜肉、仅招标清真供应商家)

七包、鸡蛋

八包:鸡产品(产品种类:冻鸡、鲜鸡、鸡下游产品)

九包:干调(食用调料和调味品)

十包:冻货(冻货种类:冻丸、冻肠、冻鱼、调理品、冻猪牛羊肉)

4.入围供应商数量:

序号

采购类别

入围供应商数量

序号

采购类别

入围供应商数量

第一包

大米

35

第六包

清真牛羊肉

35

第二包

面粉

35

第七包

鸡蛋

35

第三包

食用油

35

第八包

鸡产品

35

第四包

蔬菜

35

第九包

干调

35

第五包

猪肉

35

第十包

冻货

35

 

以上十个包段,供应商不可兼投,遵循一商一标原则。

5.供应商资质: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此次采购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商,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加工企业、区域代理类别;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5.3供应商必须是普通纳税人,并能开具与本企业名称、销售类别以及销售品牌相符的普通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5.4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作保障,申请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5.5经销商报名需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生产商授权或代理协议、生产商授权或代理协议中须体现法人联系电话),需加盖生厂商和经销商公章;

5.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可以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鸡蛋投标生产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鲜肉类投标生产商须提供生猪、禽类、牛羊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生猪、禽类、牛羊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必须在牡丹江市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大米、白面、食用油、蔬菜、猪肉、清真牛羊肉、鸡蛋、鸡产品、干调、冻货配送点;

5.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需在2021111日之后,检测报告须国家质检部门或具有CMA认证资质机构检测,供应商自己单位厂内检测的产品报告无效);

5.8报名截止后,联合采购领导小组会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投标者必须无条件配合;

5.9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5.10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5.1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

注:如供应商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联合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6.报名:

报名请于2022221日—2022225日,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6.1报名时请携以下材料:  

6.1.1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原件);

6.1.2法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

6.1.3投标代理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

6.1.4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符合生产或出售该投标产品的相关要求,清真牛羊肉供应商须提供清真企业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

6.1.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核准证1份(复印件),猪肉、清真牛羊肉、鸡蛋、鸡产品供货商应提供动物防疫合格检疫证1份(复印件),国家扶持畜牧业政策法律法规文件1份(复印件);

6.1.6经销商提须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1份(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中须体现法人联系电话、复印件);

6.1.7基本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1份(复印件);

6.1.8商标注册证1份(复印件);

6.1.9供应的全部产品检验报告单1套(复印件);

6.1.10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1份(复印件);

6.1.12业绩证明1份(复印件);

6.1.13经营场地、仓储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套(复印件);

6.1.14供应食品原材料品类和近期一周内产品价格明细表1份(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必须齐全,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或打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已投标文件的形式装订成册完好密封递交联合采购领导小组。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合采购领导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2在受理投标报名后,不允许更换投标报名时拟派的投标委托人。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联合采购领导小组不予受理。

6.4投标入围的企业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须到联合采购领导小组指定的财务部门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用于履约期内扣缴违约金使用,履约期满,违约金无扣缴或有余额的如数退回;并提供2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单,按要求做到的入围企业方可与各高校及应邀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本次入围期限为三年,签订供货协议周期为一年,供货协议期满,经联合采购领导小组评定,履约合格的供应商可优先续约,履约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淘汰不予签订供货协议且不得参加下次联合采购。

7.报名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牡丹江师范学院思未餐厅(省乡村教师教育发展学院教工之家一楼)。

8.相关费用:采购领导小组不收取供货商招标费用,供货商报名文件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教育后勤信息网、牡丹江片区各高校及应邀单位外网

10.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牡丹江片区各高校、牡丹江技师学院、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牡丹江市第五高级中学。

联系人:单老师

电话:1514633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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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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