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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公告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1-03浏览次数:1523

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和省招考院《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要求,为确保面试考生的健康安全和顺利应试,现将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生健康监测

(一)申领健康码。一是考生应提前做好“龙江健康码”的申领工作,并确保绿码状态。

二是考生应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确保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的行程记录。

三是凡牡丹江市域外抵(返)牡人员,在进入牡丹江市域前,请使用“牡疫控”主动申报。

(二)特殊情况申报

考生如有以下情况须第一时间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1)。

1.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身处因疫情原因实施地方管控地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但未超过14天人员,或为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点要求

1.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应在考前14天(12月25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附件2《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作为考试入场凭证,考生考试时按考点要求上交。

2.完成核酸检测:考生须在考前48小时内(从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须在本人“龙江健康码”上可查,考试当日考生须向考点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

3.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考前应避免非必要外出,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行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考生要自备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考生在入场查验身份时可以短暂摘下口罩,其余时间要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5.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请考点负责人员,指派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后,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二、考生入场离场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考生入场。2022年1月8日、9日上午7:10,下午13:10考生入场。

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从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健康承诺书,扫描“大数据行程码”、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正常,从学校南门(牡丹江市西地明街7号)进入考点。

(二)考生离场。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在考区和校园内逗留,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持《出门证》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安全间距。考生一律从学校南门离开学校。

三、疫情防控违规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居住地信息、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安排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由公安机关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学校将按黑龙江省防疫指挥部相关部署及时发布最新防疫要求。疫情防控时期,感谢各位考生的配合,预祝所有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咨询电话.docx

附件2: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