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至19日,中共黑龙江幼专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校党委成员,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8日,校党委成员及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片《贪欲之害》,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9日,党委成员和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两组围绕“严以用权”这个专题进行研讨,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剖析透彻、措施得力,收到了很好的学习研讨效果。
党委书记金日勋在发言中说: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是前提,严以律己是保障,严以用权是准则。能否做到严以用权,既是检验修身律己是否到位的标准,也是衡量谋事、创业和做人实不实的标准。他从用权不到位、用权不求实、用权不担当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自身在用权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把今后如何“严以用权”归纳为做到“三个始终”:一是始终确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秉公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总书记的这两句话明确地告诉我们,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必须要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我将始终牢记总书记的这两句话,倍加珍惜组织上给予的信任,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实际工作中,守住行使权力的底线,决不以权谋私,决不搞权力交易,让手中的权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作用,使之成为真正的“公器”。二是始终铭刻“心存敬畏”的理念,依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明确地告诉我们,权力必须依法设定、规范、制约和监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不存在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权力,不存在不受法律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心中有畏,用权方严。我将始终铭记总书记的教诲,敬畏法律,敬畏权力,依法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手中有权不任性,让手中的权力永远在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党和人民服务。三是始终坚守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的理念,干净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总书记强调的这段话言简意赅,语重心长。把权力置于法纪的笼子里,权力便可规范;把权力置于监督的阳光下,权力便可公正;把权力置于人民的福祉中,权力便可永生。在实际工作中,我要在心中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谋事时,先看所谋之事,违不违法纪规定;干事时,先看所干之事合不合法纪要求。凡是违背法纪规定、不符合法纪要求的,坚决不谋、坚决不干。在强化严以律己的同时,发挥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能作用,引导班子和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守住权力底线,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我坚信,只要始终坚守“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的理念,就一定能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和干净用权,就一定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让手中的权力为责任而担当,为人民而作为。
校长陈虹岩把如何“严以用权”概括为做到“四个约束”:一是用“传统美德”约束权力。《礼记·大学》中说:“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人有人品,官有官德。做人,应身先立德;做官,应以德从政。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对社会风气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官德正则民风淳,官德毁则民风降”。作为党员干部,虽然工作较为繁忙,但在忙碌之余不能忘记在浩瀚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都赖以生存的养料,“美德”就犹如一双无形的手,可以有效的帮助我们控制手中的权力之剑;“美德”就好似人生前行路途上的路向标,可以及时帮助我们修正前行道路上的歧途。二是用“党性修养”约束权力。孔子曰:“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强党性修为,可以让自己刚正不阿、百毒不侵,可以让自己成为表率,从而带领他人前行。所以我说:加强党性修养是约束权力的基本途径。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的区别就在于手中的权力,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正确地行使权力,就能为社会服务、为人民谋取利益;另一方面,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又可能被滥用,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强党性修养,才会坚定心中的信仰,面对各种诱惑,不以情移,不以物惑,时时自省,才会让自己不偏离人生前行的正确轨迹。三是用“法律法规”约束权力。习总书记说:“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法律法规是约束权力的有效屏障,要用法律法规给权力运行拉上一道警戒线,我要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警醒自己:越过法律法规的警戒线,就会进入监狱的高墙。当过大的权利与过强的欲望集于一身时,就会无限的膨胀和放大,所以说,要学习、掌握、运用和敬畏法律法规。往往都是无知者无畏,只有学法、懂法,才会敬畏法,才会依法依规行政。我要秉承“法无授权不能为,法定职责必为之”的行政准则。贯彻严以用权,不是空话,就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开始。四是用“宗旨意识”约束权力。古语讲:“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以对党、教职工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对上与对下负责有机统一,做到对教职工和学生的诉求负责,对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的工作负责,诚心诚意地为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谋利益。始终保持艰苦创业的作风,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上低标准、倡节俭,用权上须严格、保实效,甘当教职工和学生的公仆。只有心中牢记教职工和学生的利益至上,才会正确的行使权力,要强化民主意识,诚心诚意地接受他们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出格、不越位。时刻牢记“服务、服务、再服务,落实、落实、再落实”的宗旨,就是要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好务,不折不扣地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和决策。